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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报告集合4篇

时间:2022-09-21 调研报告 点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报告集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报告篇1

  根据水利部、省纪委年调研课题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三解三促”工作部署,近日,我带领厅工管处、驻厅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赴省骆运、洪泽湖两个厅属水利工程管理处、省水文局宿迁分局和洪泽县水利局及所属基层水利站所,就新形势下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驻点专题调研。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按照省厅印发的“三解三促”实施方案计划安排,4月上旬至5月中旬,调研组先后两次集中安排6天时间深入两个厅属管理处、宿迁水文分局、洪泽县水利局及所属的8个水利基层站所,分别召开处(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水利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9场次,就新形势下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等工作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座谈讨论,就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水利基层单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需要省厅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调研组同志还代表厅党组走访、慰问水利基层站所病困职工5户,考察了解各单位帮扶、慰问困难职工有关政策规定和做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本次调研的省骆运、洪泽湖两个厅属管理处地处苏北地区,担负着淮河、沂沭泗流域部分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同时还承担南水北调工程江苏境内5个梯级的调水任务,共同特点是职工人数多、工程数量多、调度运行频繁、安全管理和综合经营任务重、经费保障缺口大。其中:骆运管理处现有840余名职工、8个职能科室和11个下属单位,主要管理5座江水北调大型泵站(共有19台套大型抽水机组,总装机容量5.4万kW)和10座大中型涵闸,拥有一支国家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承担全省防汛机动抢险任务,同时协助做好骆马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另外,骆运管理处这几年还负责泗阳站闸拆建、房亭河地涵除险加固等基建任务,还承担着解台站、蔺家坝站等5座南水北调泵站的委托管理工作。洪泽湖管理处现有职工324人,承担着三河闸等8座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任务,同时协助做好洪泽湖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承担着三河闸、洪泽湖大堤除险加固和石港站建设任务,负责南水北调金湖站的委托管理。本次调研的宿迁水文分局现有职工27人,承担着宿迁市境内洪泽湖、骆马湖等河湖的水文水资源勘测、水生态监测预警以及河湖健康评估等技术保障和科技服务工作;洪泽县水利局作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现有在岗职工249人,下属企事业单位16个、基层水利站所6个,全县目前已初步建成相对完善的防洪、除涝、灌溉、降渍等综合水利体系。

  二、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做法

  本次调研涉及的厅属管理单位、水文分局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都能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单位党委坚持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工程管理、综合经营、党的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年初,各单位按照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单位党委与所属各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领导班子成员与“一把手”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单位所属各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厅党组《关于印发**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通知》下发后,各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先后印发了本单位**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并落实到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层层传导压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全覆盖。骆运管理处还建立了“一考双评”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检查机制,每年由处领导带队对相关部门和水利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考核,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洪泽湖管理处以创建“六型”党组织为切入点,以“制度执行年”、“作风建设年”为抓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洪泽县水利局坚持强以党风促政风兴行风,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带好水利系统党员干部队伍,践行“五德”精神,遏制“四风”现象,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各单位纪委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执纪问责放到心上,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的长效机制;在机关和各水利基层站所设立了廉政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从转变监督方式着手,拓宽监督领域,转变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运用明察暗访、信访督查、网络监督、违纪线索跟踪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增强监督实效。骆运管理处坚持动态监管和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如物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招标采购、比价采购和网上公开采购制度。车辆管理实行台账化管理,每辆车均安装GPS系统,每月公布油耗、里程,做到全程留痕、可塑可查。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实行项目集中管理制度,使监督工作得到层层落实;洪泽湖管理处以强化教育引导、监督检查、信访管理、案件查办、风险防控等“五个环节”为抓手,坚持抓早抓小,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约谈提醒,参与询价采购与招投标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洪泽县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了“两为”(为官乱为、为官不为)整治和“两个习惯”(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干事)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习惯监督教育。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对所属部门、单位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自查和监督检查,对各水利基层单位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公务用车节日期间集中停放进行检查,遏制隐形****,保证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年春节期间,骆运管理处一名科级干部公车私用,事情发生后,经调查核实,处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处科级干部会上做出检查,车辆使用费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单位还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违规吃喝问题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等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落实厅党组提出的同城不吃请不喝酒、食堂接待不超标要求,坚决遏制违规吃喝和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行为。宿迁水文分局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重点抓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层层传导压力不够。从调研的情况看,无论是厅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还是地方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利基层站所,普遍存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在厅属管理处机关层面基本能够准确传达和学习领会,但由于水利基层站所单位党支部普遍未设专职纪检委员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宿迁在内的各水文分局纪检监察职能基本由办公室代管,上级有关廉政规定和要求得不到及时贯彻或有效落实,水利基层单位现有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难以适应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需要。个别水利基层站所班子成员对管理范围内的人员疏于日常的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监督缺位和压力传导乏力现象。

  二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够。所调研的两个厅属管理单位在承担日常工程运行管理的同时,还负责、参与所辖工程除险加固改造、维修养护等工程建设管理任务,还要通过综合经营来弥补财政经费不足。因此普遍存在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与综合经营创收矛盾问题,尤其是骆运管理处每年经费缺口达2600余万元,各基层站所创收压力大,给正常的工程运行和安全管理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由此导致在工程建设、维修养护、经营创收、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增加,加之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防控措施不落实,容易成为****问题的易发、多发区。一些乡镇水利站在抓好基层水利管理和服务的同时,还承担着地方农业开发、国土整治等项目规划和建设等任务,所建工程的利润不入账、少入账或开支后再入账,私设“小金库”现象较为普遍,容易发生****。

  三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水利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还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和思想误区,对有关政策规定满足于一知半解,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管理等工作中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把握不准,执法执纪失之于宽。个别水利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敏感,不下功夫研究解决,最终导致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四是存在不少其它需要省厅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调研中各单位还就人才教育培训、干部轮岗交流、职称评聘、综合经营、办公用房及基地建设、厅属单位与地方水利部门关系协调等问题希望省厅帮助协调解决,有些问题由于涉及厅属单位体制机制及历史问题,涉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修订完善,短期内难以妥善解决,但如果不及时处置很容易产生廉政风险和****问题,影响单位的和谐和发展稳定,需要引起重视并积极寻求解决。

  四、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近年来,随着我省水利建设投入持续增加,部分水利基层单位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抓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经营创收方面,忽视了职工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导致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调研中发现,一些水利基层单位在认识上主要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是认为基层权力小,****机会少,廉政考核又是“软指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必要;二是认为抓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经营创收等方面工作本身压力大,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太紧容易导致党员干部缩手缩脚,担心影响一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由于认识上不到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对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敢抓、不善解、没时间抓,导致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际成效。

  二是对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监督不力。近年来,水利基层单位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明显加强,但对干部职工的法纪法规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党纪法规教育形式单调、针对性不强。由于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长时间在同一岗位任职,使他们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比较熟悉,防控廉政风险的意识有所淡化;有的单位对一些临时机构(如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建设管理机构)和外派工作人员的监管还存在空白和盲点。随着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项目建设与工程管理重心下移,水利基层单位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没有同步加强,还存在监管“盲区”。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部门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立足于内部处理、下不为例,责任追究与处分的力度不够,起不到应有的教育、警醒作用。

  三是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有的水利基层单位党员干部认为自己是“小人物”,对权力带来的廉政风险认识不够,缺乏敬畏之心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表率作用不明显,在履行职责、执行法律规定方面任性而为;有的基层执法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一起吃吃喝喝,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违法对象牟取非法利益,滥用自由裁量权帮助违法对象规避处罚或减轻处罚,导致执法效率不高、震慑力不够。

  五、改进基层水利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各单位党委要积极适应水利基层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牢牢把握教育的启迪和渗透作用。水利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始终把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作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始终强调把廉政工作的关口前移,从教育制度和工作机制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要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集中观看典型案例专题片等方式,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结合发生在水利系统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弄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坚守党员干部的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水利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基层单位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要严格落实风廉政责任制,水利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确保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的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都必须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征求干部职工代表或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完善并落实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班子成员及其所分管部门、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注意抓早、抓小、抓预防,早打“预防针”,及时“咬耳朵”“扯袖子”,真正做到早发现、早纠正;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严格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脸红出汗、触及灵魂”。既要有红红脸、出出汗的严肃,又要有加加油、鼓鼓劲的真诚,既敢于自我揭短亮丑,又真诚帮助同志修正错误,形成团结和谐的党内同志关系。

  三是落实防控措施,防范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各水利基层单位要把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年工作规划》的学习贯彻与省厅印发的水利厅机关、水文系统、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推广运用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和《防控手册》的落实作为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针对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安全管理、工程维修养护、财务管理和综合经营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积极构建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让廉政风险防控成为推进水利基层单位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水利基层单位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意识,围绕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流程和重点环节,认真梳理和排查现行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缺失和工作上的漏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水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厅党组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收送礼金、礼券,****吃喝、****旅游,单位、部门之间互相用****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违反规定滥发奖金钱物等问题。要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动态研判水利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及时发现和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抓出作风整体转变。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报告篇2

  近年来,海城区纪委旗帜鲜明管党治党,保持定力惩贪治腐,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不断优化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日,透过现象看本质、抽丝剥茧治根底是进一步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此,海城区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的表现、原因和治理对策,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成立主体办,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区委常委会“每月一专题”“凡会必提”“纪委书记同级监督”三项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区纪委书记谈话提醒、约谈四家班子领导或街道、部门负责人共183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63人,诫勉谈话10人,对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党员领导干部5人。排查廉政风险点1912个,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多管齐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等“四风”顽疾开展专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4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整改清退违规金额39.05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1名转非科级干部严重脱岗、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党纪政纪处分10人,全区20多人主动提前或按时退休,辞去公职1人,腾出编制20多个,解决多年来混编用人等老大难问题,市委王乃学书记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在全区推广经验。开展教育系统“海城廉教”专项工作,查处教育行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3个,纪律处分13人。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查处工作作风案件14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在广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信息,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度和红黄蓝预警制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立案319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284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严肃查处了张枭杰、黄克彰、麦运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区本级自办案件116件,7个街道办案159件,案件总数连续三年过百件,远超2016年前五年案件数之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占比92%,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数占比5%,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人数占比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87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四)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合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开展查处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等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64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55起,我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市作交流发言;打响“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枪”,查处张枭杰(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古连政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张枭杰受到“双开”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海城清风网、纪检监察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增强传播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90余场,参加旁听庭审240余人次,通报各类案例36批122起。组织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4批107人次。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报送信息323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94篇。培育高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赤西村廉政文化广场、海城区六小“海城廉教”示范点,完善海城区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评选推荐市级“勤廉榜样”5名,结合壮族“三月三”“红色星期六”“廉政电影展播”、新时代讲习所、社区“道德讲堂”开展群众性廉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为7个街道增设纪工委书记职数,制定纪委(纪工委)正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向全区53个区直部门综合派驻2个纪检组,实现监督全覆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编制11名(不含派驻纪检组),转隶人员8人,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依法成立海城区监察委员会,完成办公场所和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自治区信息化建设检查组专程前来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结首例留置案件,区监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纪法衔接制度和工作规则,做好以老带新“传帮带”,实现机构、人员、工作“三融合”。

  (七)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组建2个固定巡察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共开展五轮区委巡察工作,完成对全区22个部门(街道)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114条,向纪检机关移送49条,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33人。开展两轮村级“交叉巡察”,在第一轮村级“交叉巡察”中,实现行政村巡察全覆盖、纪委监委领导定点指导全覆盖、廉洁监督员参与巡察全覆盖、被巡察村(社区)立案全覆盖和巡察问题“直查快办”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已对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9条,向纪检机关移送24条,立案20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八)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围绕“五整治五提升”“五学五讲五表率”开展工作提升年、素质提升年活动,先后选派2人参与自治区纪委专案,10人参与市纪委专案,招录和选调20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建由81人组成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廉洁监督员)队伍、73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和54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等3支队伍,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90多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北海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廉系北部湾·清风微论坛”理论学习活动,以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二、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城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不断上扬、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开创党和海城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我区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诸多领域深层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增多,加大了引发局部风险的概率;从严从紧抓纪律,纪律松弛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转,但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薄,心存侥幸,违纪行为依然易发多发。这些现实的问题,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个别单位党组织对落实政治建设重点任务重视度不高。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偏松偏软。如逸夫小学原校长安妮,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师午托管理费”“午托管理工资”等方式向逸夫小学全校在编教师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20.3381万元,没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逸夫小学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3月,海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安妮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二是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存在以行政班子会、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党组、党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浮于面上、行动力弱。三是少数党组织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在政治建设重点任务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党组织没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不重视党员干部常态化提醒谈话,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管理不能坚持从严从实,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觉悟较低。

  (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个别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问题树倒根在。如对海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曾允华、中街街道办事处正科级干部肖德坚等11名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立案的11人转任非领导职务之后,经常不上班,严重脱岗;或多次因私离开北海,不报告个人去向,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等。2017年海城区纪委对1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辞职1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慑。在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中发现,海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冼耀全长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办公室主任罗卫波不及时予以制止,2018年5月,罗卫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海城区工信局干部吴天铭在工作时间浏览军事、汽车、体育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累计时长358分钟,2018年5月,吴天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在高压态势之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个别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收到群众对海城区扶贫办在实施2013年翁山村蔬菜种植产业开发项目中搞平均主义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浪费问题的反映,2013年6月,时任扶贫办主任的郭钧等人在产业扶贫方案的制定、审核、实施过程中,未考虑实际情况,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扶贫项目资金浪费。2018年4月,郭钧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还存在个别窗口部门在服务群众方面尽管“门好进、脸好看”但仍然“事难办”,将“管卡压”变“推绕拖”,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期不更新。有的部门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

  (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如由海城区纪委监委主办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张枭杰案件中,张枭杰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顶风违纪,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活动、人员提供保护,从中索要或收受好处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为涉黄涉赌等涉黑涉恶团伙提供保护或曲从私情。2018年9月,张枭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张枭杰案件过程中还发现了33条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从张枭杰案以点带面,刨根究底,连根拨起。

  (五)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城市执法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收“保护费”等突出问题,如原海城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韩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18.3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2017年11月,韩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辖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职务之便,9次向管理范围内的多家店主索要好处费共计现金6700元,并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共3次。2017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这些问题,反映出城市执法仍存在乱象丛生、城市执法人员鱼目混珠的状况,长此以往,容易出现城市执法不严格、不公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导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蚀的隐患。

  (六)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导致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滞后、脱节,释理说法的能力不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办法不多,有的街道纪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层廉洁监督员未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问题线索排查能力还较为欠缺。

  三、原因分析

  (一)政治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准确。党的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出现了跑冒滴漏,精神元气遭受侵蚀,政治立场产生动摇甚至变质。讲政治是我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的根本途径,忽视、弱化政治建设或者政治建设抓不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就会方向不清、失去灵魂,不利于我党建设以及长远发展。

  (二)存在干部不敢担当的“无为论”,工作的“恐事症”。“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是新形势下侵害党的事业的“毒瘤”,不但贻误工作,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而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委政府形象,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近年来,在海城区干部队伍中,“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和不良作风普遍存在,更有干部抛出了“无为论”、患上了“恐事症”,该主动服务的停了下来,该超前谋划的扔至一边,有的甚至“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已然成为推动海城区改革发展的一大“绊脚石”。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经过十八大后持续治理,“四风”问题中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得到明显控制,相比之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由于看似问题小,但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容易反复出现,同时由于“官本位”思想作怪,党和国家机构部分职责、权责交叉重叠,为机构之间、公职人员之间推诿扯皮提供借口。长此以往,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也稀释了反腐红利。

  (四)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互惠互利。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个别“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近年来,随着各地区各部门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通过暗箱操作、找掮客等形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些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形成了黑色利益链。执法部门权力过度集中,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监督,金钱执法、人情执法常有发生,执法者被“黄赌毒”等黑恶势力围猎的风险点凸出。

  (五)“两违”执法成为权钱交易的香饽饽。海城区作为中心辖区,城市执法、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利益息息相关,“两违”背后的经济利益日渐增大,“两违”现象更加突出,社会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个别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收受了相关违建户贿赂后,对“两违”行为视而不见,一处处违章建筑得以拔地而起,或在拆除过程中给予关照,让那些被列为拆除对象的违章建筑得以屹立不倒。“两违”现象乱象丛生,既增加城镇化建设成本,容易产生纠纷激化矛盾,又损害了法治威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城市执法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另一方面是因为对基层执法人员党性教育和业务指导力度不够。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当前形势有差距。基层纪检干部存在新手多、调动多的现象,新同志较多,年龄大的同志偏多。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只配备一名兼职纪工委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纪违法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住。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熟,办案基本功不扎实,对案件线索也不敏感,观念保守,习惯于守株待兔,除了群众举报,自行挖掘线索的能力不强,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的实质。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落实党的政治建设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各部门、直达基层,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准确把握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两种关系,严格对照“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紧紧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整合审查力量,规范审查流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案件,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切实增强全区各级贯彻执行“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盯牢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和“关键少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时刻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现象。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改革方针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震慑常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重点对“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党员干部回避矛盾、冷硬横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常抓不懈惩贪治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那些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大宗采购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城市执法、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把惩治腐败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隐形问题,坚决查处和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力量,提升整体素质,改变力量单薄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规范化建设街道纪工委接访室和谈话室,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工作,通过跟班学习、跟案锻炼、业务培训等,全面提升街道纪工委履职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等权力制约机制,主动把制度关进笼子里。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严防“灯下黑”,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用铁的纪律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报告篇3

  2019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段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要政治原则,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不断探索应急保畅等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较好地推进党建工作和应急保障工作的融合发展。

  一、从严治党工作概况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党支部坚持“抓好党建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关键,以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为核心,推动党建工作。以从严治党推动中心应急保畅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2019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落实、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推动,党支部定期向局党委汇报、支部

  班子成员定期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情况,努力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建责任就延伸到哪里。把抓党建的责任逐级传导到每个党小组、每名党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坚决防止党员作用缺失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和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设置“党员示范岗”及党员突击队。

  二是强化思想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形象。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个有效的管理理念和提升公路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渗透到公路建设、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根据内设部门工作职能对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进行修订完善,将工作职责压实到个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中心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随着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中心内设部室职能转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职工政治站位不够高,不注重业务能力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主动、不深入,不能做到入脑入心。二是部分制度贯彻执行还不到位。三是一些党组织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忙于上传下达安排工作,未有效落实在行动上,缺乏抓工作一抓到底的劲头和“钉钉子精神”;一些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习惯于循规蹈矩,工作上安于现状,仅满足于常规运作;一些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方法陈旧,没有创意和特色,存在随意化、平淡化、形式化的倾向。这些问题要不加以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影响现代化事业。

  三、对策措施

  一是增强业务能力同时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工作纪律。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局、金昌公路局安全生产、应急保畅等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公路养护工作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突出应急保障职能,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规范应急抢险和日常管理工作,使应急演练常态化,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研判能力和处置能力。

  四是要以严于问责督促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没有问责,就会使该担负的责任虚置空转。各支部委员和职能部室负责人都

  要知责明责、尽职履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分担的工作。党组织负责人必须拉紧责任链条,将层层分解的工作责任督促落实到位,逐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由“柔性责任”向“刚性责任”转变,使失责必问责形成常态。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报告篇4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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