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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排水施工方案范文汇总三篇

时间:2023-02-24 施工方案 点击: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室外排水施工方案范文汇总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室外排水施工方案

(一)、施工工艺流程图

施工准备

测量、放线

基坑开挖

管道基础

管道安装

砌检查井

回填黄沙至半径高

基坑回填

支管、进水井施工

清场

(二)、主要施工方法

1、测量放线

1.1

组织测量技术人员按规划局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核无误后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对工程进行点面相结合的测量控制。

1.2

进行施工放样测量,定出管道中线及井位置并定出水准基准点作为整个工程的控制点。每次测量均要闭合,严格控制闭合误差。

1.3

井面标高应平路面。

2、沟槽开挖

2.1

沟槽开挖前应要求各有关管线部门提供地下管线情况,并结合人工开挖勘探,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当发现管线位置后应做好清晰的标志以保护好地下管线。

2.2

施工时在人行道边设置临时排水沟,以保证排水通畅,以保证开挖基坑不被雨水浸泡而造成基坑的质量问题。在基坑开挖时须在沟槽外两侧筑小土堤截水,以防地表水倒灌入施工沟槽内。沟槽内两侧设排水沟和集水井,用碎石填充,当地下水丰富或遇雨水天时用抽水机抽水,以保证基坑不被水浸泡。

2.3

本工程的沟槽深度为2.5~5.5米,对土质良好地段采用1:1放坡开挖。开挖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进行施工。在开挖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在现场指挥并应经常检查沟槽的净空尺寸和中心位置,确保沟槽中心偏移误差符合规范要求。开挖至设计标高以上20-30cm时,用人工清底。开挖要保证连续作业,分段开挖,每段10~20米,以防止土方塌方出现安全事故。

2.4

在沟槽开挖深度超过3米有流沙地段采用轻型井点降水,降水7天后采用1:1.5放坡开挖。

2.5

沟槽检查验收

沟槽开挖完成应进行自检,检查项目和允许误差见下表-1.自检合格后应马上通知监理进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基槽开挖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槽底高程0.-30

两井之间 3

用水准仪测量2

槽底中线每侧宽度

不小于规定值6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3点3

沟槽边坡

不陡于规定值6

用坡度尺检验每侧3点

3、基础施工

3.1

若管道处于特殊土质上应通知甲方、监理及设计人员到现场解决,排水管道地基承载力不小于设计要求。

3.2

测量中心轴线、标高并放出基础边线。在沟底设置水平木桩,桩顶标高为管道平基砼的标高。

3.3

HDPE管及钢筋砼管碎石、砂垫层,应先将碎石、砂拌合均匀然后铺设,铺筑时应边铺边检平,并用平板振动器振动压实。

3.4

按照测出的基础边线安装平基模板,模板要内外侧打撑钉牢,并在模板内弹线用以控制砼浇筑高度。

3.5

模板安装时要注意板面平整、拼缝严密,模板与砼接触的表面应涂脱模剂以利于模板拆除。

3.6

平基浇筑时应严格按水平控制桩取面,振捣密实。浇筑时注意在管中心线两侧各20cm左右取平,其余可留粗糙面以便和管座砼接合。浇筑时应预留后浇段。

3.7质量标准

a.基础砼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平基面须符合高程及纵坡设计要求,井位基础符合设计井底高程。

b.排水管平基和管座的基本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表: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1

混凝土抗压强度

在合格标准之内100m1组

试件强度2

垫层

中线每侧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10m2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一点

高程0.-15mm10m1

水准仪测量3

平基

中线每侧宽度

+10mm,0

10m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一点

高程

0.-15mm

10m

水准仪测量

厚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10mm

用尺量4

蜂窝面积1%

两井之间(每侧面)1

用尺量蜂窝总面积

4、管道安装

4.1

下管前,要清理管内杂物,砼平基清理干净,然后再平基上弹放施工线,符合平基面高程。

4.2

采用吊车下管,下管时应将管道排好,然后对线校正,严格控制中线和标高,对中方法采用中心线法和边线法。在安装时应备有厚度为(承口外径-管外径)/2的砼垫块将管身垫高,然后再承口下部铺上接口砂浆套入插口,再对线校正,垫稳管身。

4.3

雨水管采用管底平接。

4.4

管道稳定后应在复核一次流水位高程,符合设计标高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4.5

质量标准

a、管道安装时,表面必须顺直,接口平顺,符合设计流水位高程。

b、管底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管材不得有裂缝、破损。

安管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见表-2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中线位移

15

两井之间2

挂中心线用尺量2

管内底高程D≤1000±10

用水准仪测量D>1000±15

邻管内底错口D≤1000

用尺量D>1000

注:

1、D<700mm时,其相邻管内底错口在施工中自检,不计点

2、表中D为直径

5、接口、管带

5.1

雨水管采用机制承插式钢筋砼圆管,雨水管道采用1:2水泥砂浆抹带,石棉水泥嵌缝。当管径D≥800时,用1:2水泥砂浆在管内勾缝。管道抹带前应将管口周围清理干净并凿毛,充分湿润。抹接完成后必须以湿润麻袋覆盖保养,并定期淋水,保养时间不少于3天。

5.2

质量标准

a、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抹带接应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等。

b、管道接口要凿毛并清洗干净,符合设计要求。抹带接口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见表-4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1

宽度+5.0

两井之间2

用尺量2

厚度+5.0

两井之间2

用尺量

6、HDPE管道敷设:

6.1、土质较好地段沟槽底铺垫厚度10cm砂垫层,垫层宽度为管径加工作面宽度(管道每边30cm)。

6.2、在软基或槽底位于地下水位时,铺垫15才能cm厚粒径5-40cm的碎石垫层,再铺5cm砂垫层,基础垫层与槽底同宽。

6.3、宽道直线铺设,但允许宽道每个承插口处管中心偏角不大于2度。

6.4、管道接口采用‘‘U”型橡胶圈连接,橡胶圈安装在插入管端的第一个凹槽内,安装时承口内壁和橡胶圈外缘涂润滑剂后缓缓插入。

6.5、管道与检查井的衔接采用浸油麻丝柔性接口(祥见排水结构图)。

7、检查井砌筑

7.1、砌筑检查井之前将基础面冲刷干净,并定出中心点,划上砌筑位置及标出砌筑高度,便于操作人员掌握。

7.2

砌筑检查井应挂线校核井内尺寸,砌一行石必须检查一次,看有无偏差,必须避免上下层缝对缝。

7.3

检查井内壁用1:2水泥砂浆勾缝及用1:2水泥砂浆抹面。

7.4

质量标准

a、井底、井面的标高要准确,井身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长方形井井壁必须互相垂直,井行方正,并且井身的长轴线应与侧平石平行;砌筑井壁必须灰缝饱满、平整,抹灰应平顺密实,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砌筑砂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b、检查井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见表-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1

井身

尺寸

长、宽±20

每座2

用尺量,长、宽各计一点

直径 ±20

每座2

用尺量2

井盖

高程

非路面±20

每座1

用水准仪测量

路面

每座1

用水准仪测量3

井底

高程D≤1000mm±10

每座

1

用水准仪测量D>1000mm±15

注:表中D为管径

C、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井面、井底高程误差超标,测量监控工作不严格;排水井、进水井砌筑尺寸误差超标,井筒收口不均匀,砖层不符、进水口与路面高程不匹配,未严格按标准图集的要求施工;井环开裂,井盖安装不平稳,车辆通车时跳动;砂浆强度不足,未严格按配比调配砂浆。

8、回填

8.1

管道安装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工作。

8.2

在回填中有井点降水拆除井点降水。

8.3

砼管坑两侧回填黄沙至管半径高及HDPE管管坑两侧回填黄沙至管顶30cm,回填时两侧同时进行,以防管道位移,并用水充实;回填土时分层夯实,密实度必须达到路基设计要求。

8.4

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回填土不得夹有大块砖石,大块土必须敲碎至10cm以下方可用于回填。

8.5

沟槽回填顺序,应按沟槽排水方向由高向低进行,虚铺层厚30cm。

8.6

换填砂或石粉,仍应按规定分层用平板振动器或手扶轻型压路机压实,每层虚铺厚度不许超过30cm。

8.7

回填压实标准及检验方法见表-6

序号

项目

压实度(%)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1

胸腔部分≥90

两井之间

每层一组三点

用环刀法检验

管顶以上500mm≥85

管顶500以下至地面0~800mm≥98.800~1500mm≥95>1500mm≥95

第二篇: 室外排水施工方案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第三篇: 室外排水施工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2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办明电〔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治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条件检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20年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表面、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四、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五、适时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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