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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加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汇编四篇】

时间:2023-11-24 施工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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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加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审查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系统主管的防洪、灌溉、水力发电、供排水、城市堤防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

全市非重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单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安全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九、高边坡工程

十、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四、高边坡工程

土质边坡超过15米,岩质边坡超过30米。

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九条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技术保证条件和施工现场内外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清单。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

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3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代建)等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略)\

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师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筑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三章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专家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第四章方案的实施

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堤防加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2

1.1工程基本情况

江门市江海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与永康路交界路口;由江门市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项目,由江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由江门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北临五邑路,西临永康路(路对面为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局),南边与碧桂园共用小区道路,西侧为乡村道路。

五邑路和小区道路可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出入口。

1.2 建筑设计概况

设计概况:本工程是由三幢高层商住楼和五组别墅群组成的建设项目,高层商住楼地下室1层,地上24层建筑,地下室面积为4093 m2,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别墅群地下室1层,地上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

1.3 施工范围

5、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总协调;即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主要包括: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永久性用水、电信工程、煤气主管道的接驳工程等)。

2.1 编制依据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以安全作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主题。

由于建筑施工安全控制的难点多,劳保责任重,施工项目安全控制处在企业安全控制的大环境中,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控制的重点。

因此,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作为本工程施工安全过程中实施安全工作的标准和指导性规则。

2.2 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汇编》广州市质监站2000年版;

6、《建筑施工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京)新登035号;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10、设计图纸及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11、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标准等;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架构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3.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业小组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度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确保安全生产样板工地,力争江门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单位:广东金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 项目经理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

5.1.1 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有门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实现本项目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8‰指标内,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争创江门市优良样板工地(工程)。

3、做好开工前的安全生产准备,并做好全面的施工记录备案;

5.1.3 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中如需要变更需经原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1.4 每天按照现场规范和工程安全验评标准,在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1.5 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或参与审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编制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使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科学化,作为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贯彻实施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1.6 项目经理应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安技人员的各项工作。

领导所属项目组每月开一次工地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落实本项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每月15日)组织安全检查并研究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5.1.7 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施工员、质安员组织实施本工地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1.8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5.1.9 负责对本工地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协助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5.1.10 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管理机构的监督。

堤防加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3

1、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tj-b合同段b10分部施工图纸。

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tj-b合同段b10分部建设项目技术规范。

3、我公司对施工现场实际踏勘和调查的情景。

4、本工程现场实际情景。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6、《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7、《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

10、我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及同类工程施工的经验。

1、路线情景:

本工程是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tj?b合同段b10分部。本段工程位于郫县和新都区境内,起点桩号为k184+000,终点桩号为k192+504、8,路线全长8、5048km。

2、主要工程量:

(3)路线交叉含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桥254米2座;

(4)排水工程:m7、5#浆砌片(卵)石15582m3;

(5)防护工程:m7、5#浆砌片(卵)石8083m3。

3.1.危险源的识别

1、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

2、坍塌和滑坡:路基开挖时因施工方法不当,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和滑坡,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

4、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可能造成高处坠物伤人及人员坠地,造成伤亡事故。

3、2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伤害

可能造成的伤害:人员伤亡、机械事故等安全事故。

4.1.清表

清除的杂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4.2.土方工程

4.2.1.挖掘土方安全要点:

1、本项目段内路基上部为土方,采用机械配合人工开挖,开挖分段分台阶开挖,台阶高度为2~3米,确保开挖时上部边坡的稳定。

3、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4.2.2.高陡边坡处施工安全要点:

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绑系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6、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研究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7、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8、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9、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10、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l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拦杆。

11、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坚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2、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3、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4.2.3.机械作业安全要点:

本工程涉及机械作业较多,开挖、出碴、运输都是机械操作,各机械操作手要严格遵本工种操作规程,安全施工。

1、挖掘机作业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推土机作业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o;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o;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研究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3、装载机作业

装载机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严禁铲斗载人;装载机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坚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适宜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司机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4、汽车作业

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坚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5、压路机作业

振动压路机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景下碾压1?遍,然后再振动碾压;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景下调节振动频率。

4.4.防护工程

4.4.1.防护工程砌筑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没牢固的脚手架。

2、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不得在脚于架上进行片石改小工作。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头砌筑、下头勾缝。

4.4.2.砂浆拌和机作业

1、搅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及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口的灰浆。

2、作业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

4.5.涵洞工程

4.5.1.基础开挖

1、基础开挖前要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2、基础开挖时,严禁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3、基础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址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景确定,且不应小于1.0m。

5、基础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景。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涌水、涌沙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5.2.基础与涵身施工

1、基础砌筑时,机具材料应放在基坑边坡顶的安全距离以外。

2、不得在脚于架上进行片石改小工作。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头砌筑、下头勾缝。

4.5.3.盖板施工

1、为加快工程进度,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景,涵洞盖板采用预制安装施工方案。各工种要严格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吊机装卸、安装盖板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绳应挂牢。吊放时,不得撞击和翻滚。

4.5.4.台背回填

1、台背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

2、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3、不得采用大型机械推土筑高一次碾压,确保墙体的稳定。

5.1.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生产,安全操作。

5.2.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5.3.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3、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4、在现场作业,尤其是地质不良地段,要坚持高度清醒的头脑,机动灵活,地质条件变化则作业方法应相应变化;善于应变才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设立专职安全巡视员,主要职责是:禁止作业期内闲杂人员或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观察确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施工。

5.4.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接收人的签字,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3、接收人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理解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5.5.特殊技术工人技术培训

参与施工的特种技术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持证上岗;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条例》(gb5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机械车辆驾驶、金属焊接(气割)作业、锚喷作业等;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或操作机械,以防撞车或翻车事故的发生。

5.6.岗前安全教育

对上岗前各工种安全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工程施工,要进行安全操作训练,考核确认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领后才能独立作业。

5.7.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

路基施工现场内危险的边坡、危石等,应有防护设施或危险警告标志,严防无关人员靠近。施工中发现险情时,当班的领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险情严重,应立即让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以保证安全。

5.8.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物设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使用前要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资料及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使用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其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5.9.预防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开挖的地质情景,施工情景等进行动态监测。对地质有出入的应联系设计部门进行相应设计修改。充分研究季节性气候对边坡施工的影响,尽量避免安排在雨季施工。边坡的施工必须提前做好截水沟和排水沟,截断山体水流。排水设施必须与实际地形和临近的沟渠顺接,确保雨季排水畅通,不积水。为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截水沟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较大或裂缝较多的岩石路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截水沟的出水口,均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

严格执行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对不稳定的边坡采取开挖和防护相结合,避免开挖边坡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新病害。如有地下水露出,应将地下水排出引入排水系统,不可堵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异常是爆破施工,必须严加控制,严禁有大药量爆破现象出现,并按照要求做好各种飞石措施。

5.10.防高空坠落伤人的安全制度

1、高空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标准化、正规化施工,设置防护安全网;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作业场地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弃。

3、遇上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高处作业。暴风雨雪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堤防加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4

道路工程

环 境 保 护 专 项 方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四川中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保护专项方案 本工程为石柱甄子坪片区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本工程分为路基、路面、桥涵结构物、污水管网等,设计工期9个月。项目环境保护小组: 组长:陈霄 副组长:谭向东 组员:现场班组人员 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施工现场应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布置整齐有序,根据招投标文件管理要求,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方案。

一、施工营地没有设

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占地面积较大,施工区域采用钢彩板进行隔离,施工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确保安全;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排放整齐,每日完工后做到施工场地清理;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沉淀池,节约利用水资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土方开挖中降水产生的废水,废水集中排放到现场的污水管网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每日产生量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待扩建场地的低洼等回填地带做深埋处理,不能利用的清运到统一垃圾场,运输过程中采用苫布覆盖,避免扬尘;由于施工现场在分布在居民生活区院内,项目部必须坚持每日下午8时前进行清扫;施工区域内物植被破坏的不利因素。

2、施工前环保要求 2.1现场施工人员均经过与施工相关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方可以施工; 2.2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2.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2.4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2.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6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2.7施工 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设置“七牌一图”。2.8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2.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2.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

a、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包括:施工材料的下脚料、包装物、废金属桶、废pvc管件、废纸、废纸箱等。b、危险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硒鼓、废墨盒、废色带、废萤光灯管、废化学品包装物等、c、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废塑料包装袋、废工程土、废炉渣。3.4.2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以上的分类方法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废弃物分类收集、标识存放、合理处置、存放在指定地点。3.4.3固废搬运 a、各部门指定专人将其生产的固废送到固废统一存放场所,分类收集、标识存放。b、在搬运过程中要注意,严防固废的撒漏、挥发、倾倒、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3.4.4固废的存放 a、相关责任部门要指定固废统一存放场所,设置固废箱,并有专人管理。b、存放场所要分类存放各种固废,并有明显标识。c、存放场所要做好渗漏处理,要做到防雨淋、防流失、防恶臭、保持周围环境清洁。3.4.5固废的处置和回收 a、对的确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应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对外销售,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浪费。b、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工程土建筑垃圾、渣土、若备用时应集中堆放,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5米,并进行苫盖。

c、若清除现场建筑垃圾时必须采取容器装卸,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并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将建筑垃圾交与经环卫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在市容和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运输路线和处置场运卸装土。

4、运输过程环保要求 4.1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具体措施 4.1.1各施工现场要切实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4.1.2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情况,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不符合项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整改结果由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4.1.3应急措施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4.2明确运输车辆、司机及废物排放去向 4.2.1危险固废由后勤服务队、项目部收集上交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统一由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4.2.2处置危险固废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做好相关记录,填写《危险废物处置记录》。4.2.3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或由其产生部门运至环卫指定地点。4.2.4固废管理责任部门要对清运生活垃圾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4.2.5对可回收利用的固废一定要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

4.2.6各责任部门在执行固废管理与监控中做好检查记录。4.3运输过程中避免环境污染采取的具体措施 4.3.1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4.3.2运输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时,要采取密闭、包扎、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撤、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4.3.3车辆不能带泥沙出现场。可在大门口铺一段石子,定期过筛清理;做一段水沟冲刷车轮;人工拍土,清扫车轮车帮。4.3.4挖土装车不超装;车辆行驶不猛拐,不急刹车,防止撒土,卸土后注意关好车箱门; 4.3.5场区和场外安排人清扫洒水,基本做到不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4.3.6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卸,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20cm,装卸建筑渣土或者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4.3.7运输时发现沿途有泄漏、遗撤的,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4.3.8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中的大型构件和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4.3.9施工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协调一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堵塞,最大限度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

5、施工结束后环保要求

5.1施工过程不伤害施工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按合同将表层土恢复覆盖到原有处。5.2在居民区施工后对破坏的道板应重新铺设。5.3在居民区施工后对破坏的草坪、花草、树木,应及时重新补种,保证成活率。5.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的污物清理干净后,应用新土进行回填,恢复地表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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